各分党委、各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院纪发〔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包括分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校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院纪发〔2021〕4号)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要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责”和“廉”进行,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对干部师生教育和监督情况。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1.基层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支部延伸措施等情况。
2.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党发〔2016〕29号)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机制,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4.开展容错纠错和为受到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情况。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3.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情况
1.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教育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守纪律、讲规矩情况。
2.强化对干部师生的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和纠正情况。
(四)述责述廉对象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重点是本年度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下年度工作思路和措施。
四、方法步骤
(一)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聚焦主要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年度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下步措施。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要有具体数据和事例支撑,字数2500字左右,述责述廉报告须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电子版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发送至赵萌内部邮箱,报告经校纪委审核后予以公示。
(二)开展述责述廉评议。2021年12月下旬,结合2021年度学校相关评议考核,选择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相关会议上现场作述责述廉报告。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每位述责述廉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根据评议结果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评议结果优秀的,其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5分,结果不合格的扣5分。评议结果、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书面反馈述责述廉对象。
(三)整改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五、结果运用
述责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以及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基层党组织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表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工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