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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4/30   访问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五一”将至,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现就“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机关各处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存在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二、严守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五一”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或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节假日名义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

三、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扎实开展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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