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党委、各党总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和《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党总支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讨论等形式,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教育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领导组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学习活动结束后,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学习情况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810房间),同时发电子版至办公系统 “纪委韩长福”内部邮箱,联系电话:6709615。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委办公室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