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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2/02   访问量:

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问题。滨州市纪委给予郭宇鹏党内警告处分。

  2、滨州市规划局驾驶员王延波公车私用问题。滨州市纪委给予王延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3、沾化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树强公车私用问题。沾化区纪委给予高树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责成区农业局依规处置超标准公车。

  4、惠民县麻店镇民政办公室主任董洪延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惠民县纪委给予董洪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5、无棣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尊东公车私用问题。无棣县纪委给予马尊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6、博兴县油区工作办公室驾驶员刘文胜公车私用问题。博兴县油区工作办公室给予刘文胜记过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7、邹平县国土资源局好生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孟宪军公车私用问题。邹平县纪委给予孟宪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性、自觉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深入纠治“四风”,不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滨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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