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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07/05   访问量: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已正式启动,为维护岗位聘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纪律要求如下:

1.各院(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岗位聘用工作的严肃性,坚定落实主体责任,宣传运用好学校相关政策,精心设计,周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对岗位竞聘工作的管理、协调。坚决抵制岗位聘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出现违反相关工作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竞聘环境。

2.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滥用职权干预岗位聘用工作;严禁为竞聘人员打招呼、拉票;严禁索要或收受竞聘人员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严禁参加竞聘人员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3.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岗位的考核、推荐工作。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借岗位聘用之便办私事、谋私利,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岗位聘用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有关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4.参与岗位聘用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规定,严守工作秘密,严禁泄露与岗位聘用工作有关的事项;严禁索要或收受竞聘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或礼品等;严禁参加竞聘人员安排的宴请;严禁为竞聘人员打招呼、拉票。

5.参与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和要求,严禁提供虚假竞聘材料,对违背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严禁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请客送礼,严禁向单位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评审专家私自递送竞聘材料和任何形式的请托。

学校纪委将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禁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535—6903620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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