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关于加强省高等学校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鲁纪发【201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
学习结束后请于4月20日(下周三)前将加盖总支印章、书记签字的学习讨论总结书面材料报送纪委办公室。总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学习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
纪委办公室
2016-4-14
上一条: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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