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大改进,现将5起干部作风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分别是:
威海市口岸事务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向阳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认真、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市委巡察组向市口岸事务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意见,明确要求党组织书记要承担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时任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向阳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敷衍应付。该中心的整改方案因措施不具体先后多次被退回修改后,仍然存在对巡察反馈的多个问题没有正面回应、部分整改措施不实不细、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缺位等诸多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需要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对巡察反馈的“头雁效应不强”等问题,刘向阳都未将本人列为整改责任人。2020年5月,刘向阳被免去领导职务并调离岗位。2020年7月,刘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原科长杜晓峰工作敷衍应付、推诿搪塞问题。2018年9月,原文登区国土资源局向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涉案地块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时任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杜晓峰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在8941平方米(13.14亩)的涉案土地上仅选取3个点进行挖土鉴定,就作出“不构成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事实”的错误结论。2019年4月,相关部门要求对该涉案土地重新进行鉴定,杜晓峰回避问题矛盾,未主动履行组织实施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职责,以没有鉴定权限为由进行推诿,致使该项工作久拖未决,直至2019年7月才作出鉴定结论。2020年6月,杜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相关责任人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文登区司法局天福司法所所长郭辉工作消极应付、弄虚作假问题。郭辉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期间,未按规定认真履行定期走访、组织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职责,伪造走访核查记录、教育谈话记录、社区服务记录、矫正效果评估表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资料。2020年9月,郭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荣成市石岛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董永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0月3日,在修造船企业停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期间,董永生作为分管领导,没有按工作程序将上级不同意某船业公司申请开工的决定及时告知其单位驻该船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致使监管人员在发现船业公司开工作业时未进行制止,最终导致发生火灾事故。2020年4月,董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和批评教育处理。
乳山市原旅游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姜钦恒工作作风漂浮、验收走过场问题。2015年底,负责乳山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工作的姜钦恒,在负责带队对景区新建改建旅游厕所现场验收时,履职不到位、检查走过场,没有对景区上报相关数据进行逐一核对,未能发现上报数据重复统计问题,致使奖励资金误拨。2019年12月,姜钦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和批评教育处理。
上述5起案例中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落实上级要求不上心,把政治任务当儿戏,当“甩手掌柜”;有的推进工作回避矛盾,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愿担当、不敢负责;有的作风漂浮,工作不用力、在岗不尽责,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有的甚至疏忽大意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程序,造成严重后果。上述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反映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不牢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精气神不振奋等问题,要引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在作风大改进行动中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思考、深刻剖析、反躬自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转作风、敢担当、勇作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检视、靶向治疗,以干部作风大改进推动问题大解决、工作大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