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山东工商学院处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4/05   访问量:

上一条:山东工商学院行政效能监察规定
下一条: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工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