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学校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2024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典型案例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玉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党中央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殷殷嘱托,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一是带头强化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带头筑牢政治忠诚。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十不准”、交往行为“十严禁”、网络行为“十不得”,强化自我净化力度。三是带头永葆清正廉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专家辅导、集中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会上,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学校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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