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山东省监委驻山东工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7名新任监察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张宗伟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张启全领誓。
宣誓仪式开始后,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7名新任监察官整齐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在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誓言中表达了对宪法的坚定信仰和对国家人民的真挚情怀。现场宣誓结束后,全体新任监察官集体学习夏红民同志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
张宗伟指出,这次宣誓活动既是一次庄重的法律仪式,也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起点。要深入学习领会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夏红民同志的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表率”的工作要求,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任监察官一致表示,授予监察官荣誉称号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鞭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忠于宪法,牢记誓言,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思想自觉,坚定履行好监察官责任义务,不断擦亮监察官这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称号。
(作者:周蕾 审核:张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