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我校在小白楼会议室召开纪委全委会,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纪委书记马东太主持会议。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对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立案呈批报告和对有关单位违反规定违规办班通报批评的决定,会议还学习了近日中共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纪委书记马东太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责任和担当的关系,要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要明确责任重于泰山,树立责任意识,激发担当意识;二要明确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三要明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是相互衔接,互相补充的,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和常态化;四要明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发挥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马东太同志最后还对本学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