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学校召开了纪委工作会议,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马东太同志主持。
根据纪委会议议题,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曹哨兵就修订后的《山东工商学院纪委、监察工作职责》、《山东工商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进行了宣读和说明。委员们对《山东工商学院纪委、监察工作职责》、《山东工商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原则上通过。
会上还传达了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纪委关于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学习中委员们就两个文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马东太书记在讨论中谈到,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是我们高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带有指导性的文件,希望我们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党委和行政的支持,一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体制和机制,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做到位。
会上委员们听取了关于落实省委高校工委下达的《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量化考核表》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情况,此项工作从布置到完成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自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对照检查。特别是招生与就业工作指导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顺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工作任务后主管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细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自查工作,经会议研究同意给予这三个单位通报表扬。马东太书记要求,会后纪委要对全校自查情况再进行一次梳理,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马东太书记在会议结束前作了总结发言,强调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既要保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各项决定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同时又要保证党的优良正气发扬光大,保护好各级党员干部;二是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主动调查研究,积极了解情况,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三是做好教育惩处和注重预防工作。我们应该更多的通过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对党性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少出事甚至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