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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7/13   访问量:

机关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9222时许,于向科同志醉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烟台市芝罘区滨海景区东口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于向科同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2mg/100ml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其违纪问题确有悔改表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于向科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其担任的经济学院团总支书记及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处分(处分决定已经上传到学校办公系统)。

于向科醉酒驾车行为触犯了刑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教训深刻。此事警示大家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潜藏着严重安全隐患,引发的事故带来的危害每个人心知肚明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根据省纪委要求,凡发生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都要开展用身边教育身边人”活动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机关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放假前组织本部门、本总支的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汲取于向科的教训,遵纪守法的模范。

本次学习活动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希望机关各部门各党总支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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