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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曝光

各级纪委通报(2016年第二期)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9/08   访问量:

警钟长鸣

----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2016年第2期)

一、2016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2016年一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3起,处理1175人,党纪政纪处分847人。

从查处问题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84起,占35.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72起,占21.4%;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02起,占12.7%;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01起,占12.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83起,占10.3%;另外还涉及公款国内旅游、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和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严细深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强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敬畏纪律、遵守规矩,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二、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莱山区文广新局局长林荣胜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512月,烟台艺术学校原校长王昌盛调任烟台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为给王昌盛送行,2016129日中午,林荣胜在单位食堂包间宴请了王昌盛等人,费用记单位账上。莱山区纪委给予林荣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给予王昌盛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等处理。

2、招远市公安局金岭派出所所长王文立违反婚丧嫁娶规定问题。王文立在20143月至4月操办其父亲下葬及五七祭奠事宜,未按规定报告,并有单位下属人员参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招远市纪委给予王文立党内警告处分。

3、莱阳市人大办公室司机侯东林公车私用问题。201625日上午10时至13时,侯东林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接送朋友办私事。莱阳市纪委给予侯东林党内警告处分。

对以上三起问题,均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守纪律、讲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威海市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1、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证处负责人芦国利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高区纪工委给予芦国利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的相关费用。

2、荣成市崖西镇卧龙戴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戴高山套取风电占地补偿款等问题。荣成市纪委给予戴高山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乳山市午极镇泽上村原主管会计张继铁冒领他人补偿款问题。乳山市纪委给予张继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逍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培振违反议事规则问题。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党委给予王培振党内警告处分。

5、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政府原镇长助理姜会玲骗取补偿款问题。临港区纪工委给予姜会玲开除党籍处分,临港区汪疃镇政府给予姜会玲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抓清明、五一等关键节点,认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四风”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市、镇街纪(工)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持续加压、精准用力,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纠一批突出问题、问责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

四、德州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分行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李建军公车私用问题。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分行党委给予李建军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

2、陵城区供销商厦经理王德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陵城区纪委给予王德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侯延贵、栾可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对侯延贵、栾可荣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4、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振华居委会工作人员胡倩违规领取补助问题。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纪委给予胡倩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夏津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兼烟花公司经理宋立安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调查中,宋立安已将收取礼金全部退还。夏津县纪委给予宋立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德州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暗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应急办主任甄自刚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2、诸城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副主任王守信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王守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工作人员马桂钦、赵公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3、滨州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树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4、栖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振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5、费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如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6、宁津县县委企业工委副书记傅玉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7、平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旭乘坐警务标志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迎送客人并陪同游览和用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通报强调,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暗访检查,对持续深入纠治四风、防止反弹反复,监督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正风肃纪起到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决不允许发展蔓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坚持明查暗访,保持力度,加大密度,注重研究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增加暗访频率,强化随机暗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不敢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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